事业单位出纳工作职责

2017-03-07 17:34:00
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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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 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 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 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 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6. 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 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 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 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 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 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12. 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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