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往来

2022-03-24 09:51:07    田志勇    2884

在电子账套启用前发生的未核销往来数据,可使用期初往来进行管理,包括录入、修改和删除。

录入期初往来

    点击主界面菜单【财务管理】—【往来管理】或点击主界面【往来管理】,进入往来管理界面,在点击【期初往来】-【新增期初往来】。如图

   

  • 科目栏位、借方金额栏位(或贷方金额栏位)属于必填项。
  • 启账年度不含往来属性的明细科目,科目栏位下拉框不显示科目信息。
  • 借方金额栏位和贷方金额栏位,不允许同时录入金额。
  • 业务日期默认显示启账月份的第一天。
  • 业务日期不允许大于启账日期。
  • 摘要栏位字符上限是50个字符。
  • 业务号栏位和经办人栏位字符上限是10个字符。
  • 通过快捷键Ctrl+N操作,也可增加期初往来。

修改期初往来

    点击主界面菜单【财务管理】—【往来管理】或点击主界面【往来管理】,进入往来管理界面,先选中期初往来数据行,在点击【修改】。如图

 

  • 已核销的期初往来不允许修改。

删除期初往来

    点击主界面菜单【财务管理】—【往来管理】或点击主界面【往来管理】,进入往来管理界面,先选中期初往来数据行,在点击【期初往来】-【删除期初往来】。如图

 

  • 点击是,选中的期初往来删除成功。
  • 点击否,选中的期初往来删除无效。
  • 已核销的期初往来不允许删除。
  • 通过快捷键Ctrl+D操作,也可删除期初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