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类别

2017-06-30 17:46:29    吕楠    9239

    单位为便于管理或登账方便,对记账凭证进行了分类;为适应各单位不同的分类方法,系统提供了凭证类别设置,您可以按照本单位核算需要自定义凭证类别。
    点击主界面菜单【基础数据】—【凭证类别】或点击功能导航窗中【基础设置】—【凭证类别】,进入凭证类别界面,维护凭证类别信息,包括新增、修改、删除。如图

   
    功能
    新增:点击工具栏【新增】,录入凭证类别信息。如图
   
  • 凭证类别名称:必填项,用于解释简称和打印输出。默认为空;允许录入汉字、字母、数字。
  • 凭证类别简称:必填项,显示在[凭证字号]处。默认为空;允许录入汉字、字母、数字。
  • 科目范围限制:分为借方必有、贷方必有、借方或贷方必有、借方必无、贷方必无及借方或贷方必无六种方式。如:收款凭证,用户可以定  义为借方必有科目,科目为库存现金(1001)、银行存款(1002)。
    备注:设置〈科目范围限制〉后,系统将自动检查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符合这类凭证的科目限制要求。对于不符合 要求的会计分录,系统提示您重新输入。
  • 凭证类别标记:表明类别是否已经使用。
  • 保存:新增凭证类别成功。
  • 取消:新增凭证类别无效。
    修改:选中左侧凭证类别信息,点击工具栏【修改】,对指定凭证类别信息进行变更。如图
   
  • 凭证类别名称:默认列示新增时所录名称;允许录入汉字、字母、数字。
  • 凭证类别简称:默认列示新增时所录名称;允许录入汉字、字母、数字。
  • 科目范围限制:默认列示新增时所做设置;允许变更。
  • 保存:编辑凭证类别成功。
  • 取消:编辑凭证类别无效。
    删除:选中左侧凭证类别信息,点击工具栏【删除】,删除指定凭证类别信息。如图
    
  • 点击【是】,删除成功。
  • 点击【否】,删除无效。
    备注:若某一凭证类别已被凭证使用,则不能删除该凭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