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取数公式

2017-05-24 14:26:48    吕楠    9045

通过“科目取数公式”可以提取账簿中各种科目数据(如提取各种余额数据、发生额数据等)。如图


操作步骤

1、在【样表编辑】界面选择相应的样表(如“资产负债表”);将光标定位到需定义科目取数公式的单元格;如资产负债表中的C6单元格。

2、点击【公式】—【财务取数公式】,或者按F3,调用财务取数公式界面。

3、在科目列表框中选择会计科目,利用鼠标单击指定科目,被选定科目将列示在右边[所选择科目]文本框中。

4、指定数据来源及数据类别;数据来源指提取账簿中的什么数(如年初贷方余额、期末借方余额);数据类别是指提取账簿中的数量。

5、点击〖确认此公式子项〗,则所选择的公式子项将列示在最上面的[公式表达式]中。

6、选择运算符号后重复③—⑤步操作,直到公式满足要求为止。

7、点击〖公式验证〗,可核对公式取数的正确性。

8、点击〖完成〗,指定单元格所属取数公式设置完毕。

9、若会计科目含核算项目,右侧核算项目编码栏单击【▼】,选择核算项目类别,并在项目选项对话框指定核算项目。如图

  

【科目取数公式定义】窗口,各部分的含义:

  • [公式表达式]:列示已定义过的科目取数公式。
  • [会计年份]:账务数据或会计科目的所在年份。
  • [取值类型]:指明各种账簿数据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年初借方、年初贷方、本期期初借方、本期期初贷方、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借方、期末贷方、本期累计借方、本期累计贷方、期末指定方向余额、明细借方余额之和、明细贷方余额之和。

注意

      上面的取数类型中“明细借方余额之和”和“明细贷方余额之和”主要是指:针对类似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要根据指定科目明细科目的余额方向进行分析才可得出正确的结果。使用该项目类型,报表系统会自动根据下级明细科目余额方向汇总计算。

  • [类别]:勾选数量选项,公式提取数量值。
  • [所选择科目]:列示被选定的科目编码。
  • [核算项目编码]:只针对设置项目核算的会计科目;在该会计科目被选择后,如要取某一分项项目核算数据,可用此功能进行公式设置。

科目取数公式表达式详细说明

      当您深入了解了科目取数公式的排列格式。您可以直接采用手工录入公式的方法进行操作。如果您还不熟悉公式表达式排列规则,请按照本帮助“定义科目取数公式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科目取数公式的格式: KMV('科目编码','取金额类型','绝对期间'(或'相对期间'),'数量','核算项目编码')。其中:期间、数量、核算项目不是必须设置的内容。

    取数公式可以是单个科目(或单个科目及单个项目)的取值,可以是多个科目的取值汇总,可以是单个科目及多个项目的取值汇总;请参见下面的举例。

      例如:&KMV('1001','NJ'),表示获取1001科目的年初金额。

                 &KMV('1001','NJ','200601','S','GNKM-002001'),表示获取1001科目在2006年1月这个时点中,在 GNKM-002001这个项目结存的年初数量。

                 &KMV('1001:1002','NJ'),表示获取1001科目和1002科目的年初金额之和。

                 &KMV('1121','LJ',' XM-002001: XM-002009'),表示获取1121科目在002001项目至002009项目的累计借方金额之和。


 “取金额类型”公式代码表

代码 取金额类型

NJ   年初借方余额

ND   年初贷方余额

CJ   期初借方余额

CD   期初贷方余额

JF   本期借方发生额

DF   本期贷方发生额

MJ   期末借方余额

MD   期末贷方余额

LJ   借方累计发生额

LD   贷方累计发生额

JS   明细借方余额之和

DS   明细贷方余额之和

期末科目指定方向余额